父親再婚后的房產繼承
深圳房產繼承律師:父親再婚后,根據《繼承法》規定,其房產的法定繼承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父親再婚若先死亡于繼母時,就房產的繼承分配份額新的介定:一,你母親死亡后,她的一半房產父子各一半,父四分之三,你為四分之一。二,再婚死于繼母之前,你與繼母繼承四分三的房產各一半。三,繼母應繼承百分之七十五除二是百分之三十七點五份額。四,你共繼承三十七點五加二十五為百分之六十二點五的份額。四,繼母待你父親好,在此期間相處和諧,又是長輩,繼承分配份額上你可作出讓步!必定以后她還要繼續生存。
遺產第一繼承順序的規定
根據1985年4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房產遺產如何繼承
一、當事人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ㄒ唬┊斒氯说纳矸葑C件;
?。ǘ┍焕^承人的死亡證明;
本條所稱“死亡證明”,是指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死亡證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銷戶口證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決書;死亡公證書。
?。ㄈ┤糠ǘɡ^承人的基本情況及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本條所稱“親屬關系證明”,是指被繼承人或者繼承人檔案所在單位的人事部門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基層人民政府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繼承人與被繼承人之間具有親屬關系的證明;能夠證明相關親屬關系的婚姻登記證明、收養登記證明、出生醫學證明和公證書。
(四)其他繼承人已經死亡的,應當提交其死亡證明和其全部法定繼承人的親屬關系證明;
?。ㄎ澹├^承記名財產的,應當提交財產權屬(權利)憑證原件;
(六)被繼承人生前有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的,應當提交其全部遺囑或者遺贈扶養協議原件;
?。ㄆ撸┍焕^承人生前與配偶有夫妻財產約定的,應當提交書面約定協議;
(八)繼承人中有放棄繼承的,應當提交其作出放棄繼承表示的聲明書;
?。ň牛┪兴舜砩贽k公證的,應當提交經公證的委托書;
(十)監護人代理申辦公證的,應當提交監護資格證明。
二、繼承房產,應當持公證機關出具的“繼承權公證書”和房產所有權證、契證到房地產管理機關辦理房產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三、法律依據:《辦理繼承公證的指導意見》和《司法部、建設部關于房產登記管理中加強公證的聯合通知》 深圳房產繼承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