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如今夫妻婚前財產的處理,是很多人結婚時都十分關注的。那么,相關法律是如何規定的,處置婚前財富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深圳知名婚姻律師對這個問題進行了整理解答:
婚前財富是指在成親前夫妻一方就曾經獲得的財富。夫妻一方的婚前財富,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婚前財富婚后加名是正當的,然則需求注重的是加名后的婚前財富為夫妻共有財產,在分割的時候會因出資等方面的原因而不均等分割。
一、處置婚前房產要注意哪些?
出資關系應寫清。如果是男女兩邊配合出資買房,最幸虧購房合同上寫上兩邊的名字。假如因為某種緣故緣由只能寫一個人的名字,最佳立下有法律效能的書面解釋,寫清晰該房的出資關系。同時,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證,或在律師見證下簽一份協議,明確注明雙方為該房已支付和將支付的款項,每人應享有的該房份額等相關事宜。
二、夫妻婚前財富婚后加名,是不是需要繳納印花稅?
不需要繳納印花稅。由于,依據《印花稅暫行條例執行細則》第五條劃定,暫行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元和小我私家產權的生意、承繼、贈與、互換、宰割等所立的書據。《婚姻法》劃定,婚后商定一方的財富能夠變成配合財富,以來是夫妻婚前財富,婚后加名,是夫妻之間關于財產的一種處分行為,是夫妻之間對財產關系作出的一個約定,并不代表產權的變更,不是一般意義上所講的普通的贈與關系。因此,按照現行規定,不屬于《印花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第五條規定的征稅范圍,不需要繳納印花稅。
三、婚前財富加名后如何取消?
自己婚前房,在孩子一歲時被老婆,在理請求增名,當初準備離婚,請問可否要求取消妻子名字,
1、假如婚前房產在婚后加名,屬于贈與,過戶后沒有特定的來由不克不及要求取消過戶
2、《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規定,受贈人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贈與人能夠撤銷贈與:(一)緊張損害贈與人或許贈與人的近親屬;(二)對贈與人有扶養責任而不履行;(三)不履行合同中約定的義務。
假如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情況,你能夠思量適用該規定提起訴訟撤銷贈與。
以上就是關于婚前財產的一些注意事項了,如果您也有相關的問題想要咨詢,可以聯系深圳知名婚姻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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