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為了避免自己去世之后自己的子女因為遺產繼承產生糾紛,就會立一份遺囑,對于遺囑,大家都不陌生,但在現實生活中,常發生遺囑人所訂立的遺囑屬于無效的情形。那么遺囑應如何訂立才具有法律效力呢?接下來由深圳遺產律師為大家整理了一些關于這方面的知識,讓我們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遺囑的種類:
1、首先我們來看遺囑的種類,法律上明確規定的遺囑種類主要可以分為五種:
(1)書面遺囑、書面遺囑、記錄遺囑、口頭遺囑和公證遺囑;
(2)自書遺囑是指遺囑人自書的遺囑;
?。?)代理遺囑是指由他人代寫,由立遺囑人簽名的遺囑;
(4)錄音進行遺囑能力指的是通過遺囑人用錄音機錄下的口述遺囑;
?。?)口頭遺囑是立遺囑人對他人所立的遺囑
(6)公證遺囑是由公證人出具的遺囑。
二、遺囑生效的條件
1、自寫遺囑生效的條件:
自書遺囑是指由遺囑人親自進行書寫的遺囑。自書遺囑必須由具有遺囑人親筆書寫,親自參與簽名,然后可以注明年月日。注意:不能完全由他人代寫或記錄、不能通過打印、不能沒有由他人代簽姓名、不能用印章、指印或其他文化符號系統代替學生簽名。
2、委托書生效條件:
?。?)代立遺囑人寫的遺囑,是指因患病、受教育等原因代他人寫的遺囑。代理人的遺囑應注意以下幾點:
?。?)必須有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在場;
(3)須由遺囑人口述遺囑內容要點,然后由一個見證中國人口的一人公司代為我們書寫,寫成書面形式遺囑后,代書人向遺囑人宣讀。代寫人不能是見證人制度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繼承人、受遺贈人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能自已作為我國遺囑見證人的人;
?。?)日期必須由代表、其他證人和遺囑人指定和簽署。
三、已記錄的遺囑生效的條件:
錄音遺囑是指立遺囑人用錄音機錄下的口頭遺囑。記錄遺囑時,必須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可以是書面的,也可以是錄音的。見證人的錄音磁帶應當封存,注明年、月、日,并由遺囑人和見證人簽名蓋章。
四、口頭形式遺囑的生效時間條件:
口頭遺囑是遺囑人在生命受到威脅時向另一個人下達的遺囑。 在前線戰斗、遇險、飛機事故、臺風、地震、水災等緊急情況下,必須做出口頭遺囑。 口頭遺囑的確立必須由兩名或兩名以上證人作證。 證人在事后可以書面或口頭作證。 當場作出口頭遺囑筆錄的,應當在筆錄日期上注明,并由記錄員和其他證人簽名。 緊急解除后,遺囑人另立遺囑的,原口頭遺囑無效。
五、公證遺囑生效的條件:
公證遺囑是指經遺囑公證的公證機關。公證員是我國司法行政部門對具有法律意義的法律行為、文件和事實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機構。因此,公證遺囑是一種嚴格的方式,真實的內容,強有力的遺囑形式的證據。公證人一般由立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兩份,書寫遺囑,簽字蓋章,并注明日期。遺囑也可以由公證人記錄,并在安排成書面遺囑后向立遺囑人宣讀。立遺囑人確認后,雙方公證人和立遺囑人應當簽名并注明地點、日期。
以上就是深圳遺產律師對《遺囑應如何通過訂立才具有中國法律制度效力呢?》內容的詳細分析介紹,希望對您有所發展幫助。綜上研究不同的遺囑形式,所生效的條件也各不相同,遺囑人要根據學生自己企業訂立的遺囑類型產品及其產生相應的生效條件,做好一個對應的準備相關工作,才能讓我們自己所訂立的遺囑具有重要法律法規效力。如您還有問題,請你咨詢深圳遺產律師我們會根據您的問題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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