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經濟建設發展用地使用權制度規定》第二十條第一款明確相關規定,以招標、拍賣公司或者通過掛牌管理方式方法確定項目中標人、競得人后,出讓人應當與中標人、競得人簽訂成交確認書。那么,該成交確認書在法律上的性質以及如何運用定性,對該問題地看待,存在一些不同意見。福田區律師對成交確認書的性質作一粗淺分析。
合同確認的主體是土地行政部門、中標人和中標人。中標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通過招標出售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方式確定為土地使用者,并根據招標結果確定為土地使用者的人。“中標者”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權政府,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通過拍賣掛牌出售,根據招標結果確定為土地使用者或根據招標結束時的招標結果確定為土地使用者。中標人和中標人是交易確認書中的受讓人。土地管理部門作為出讓人,其職權根據《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條例》第六條的規定,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出讓計劃,與城市規劃部門等有關部門合作,對公開招標拍賣的土地用途、期限、方法、時間等條件提出建議,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政府批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
土地進行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作為出讓人與受讓人簽署的成交確認書,性質到底應該如何認定,在實踐活動中有一個不一樣的認識。對成交確認書性質的認定,決定了產生一定爭議時處理生活方式的不同。實踐中觀點不一,但主流思想觀點大致分析可以主要分為以下兩種,民事契約社會行為說,這種教育觀點普遍學生認為成交確認書只關乎出讓人與受讓人,不涉及了其他經濟主體,只對成交確認書的雙方當事人產生一些實際問題影響,屬于成交確認書當事人協商一致的產物,對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中國法律約束力,因此,成交確認書應當歸屬于平等民事責任主體結構之間的契約行為。具體要求行政人員行為說,這種教學觀點普遍存在認為,從成交確認書簽署的雙方信息主體方面來看,一方當事人為土地利用行政主管部門,另一方為取得全面建設項目用地使用權的人,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內部組織設計實施招拍掛出讓國有建設生態用地使用權的行為,是行使其能夠作為公司行政機關職能的行為,進一步來講,就是在履行其作為環境行政服務主體的行政成本管理相關職能,因此,成交確認書應當建立屬于具體包括行政行為。筆者在實踐中處理過類似案件,在筆者看來,成交確認書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具有可訴性。
首先,交易確認符合具體行政行為的特征。
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以及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 與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事項的權利和義務有關的,針對特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單方面行為。 對于交易的確認,具體行政行為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第一,交易確認的紀律性質。行政行為只有在作出之后能夠按照行政主體的意志引起行政法律關系的變更,才能成為具體的行政行為。交易確認的主體是市、縣級土地管理部門,一般由市、縣級國土資源局、國土資源局根據國有土地建設用地使用權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行使國有土地建設用地出讓權,國有建設用地以招標、拍賣、懸掛等形式轉讓給中標人、中標人或受讓人的行為,本身可以引起行政法律關系的變化,即確立國有建設用地受讓人享有使用權義務意義上的行政法關系,因此具有處分權。
第二,成交確認書的外部性及特定性。具體企業行政管理行為的外部性是其區別于內部環境行政工作行為的特征。成交確認書針對的主體是受讓人,即是針對這些外部研究對象發展作出的,且該對象進行特定。
此外,從交易確認書的效力來看,交易確認書一經雙方簽字生效,無論是作為土地行政部門的行政主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受讓人作為行政相對人,還是其他公民、法人或組織,都應當遵守交易確認書的效力。轉讓人在簽署交易確認書后,改變投標結果或者受讓人放棄中標或者中標的,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因此,結合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的相關規定,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受讓人簽訂的成交確認書是行使行政職權的體現,是應受行政法調整的具體行政行為,而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合同行為。
其次,交易確認是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的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的一部分,也是行政權力行使的體現。
一般情況下,確認應當包括出讓人和受讓人的名稱、地址、標的物、交易時間、地點和價格,以及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時間和地點。 按照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有關規定,受讓方應當在交易確認時約定的時間與出讓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受讓方應當按照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清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后,申請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因此,合同確認是土地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的組織機構,是一項具體的行政行為。
根據行政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此,交易確認屬于行政訴訟法的受案范圍,具有可訴性。利害關系人不服交易確認提起行政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無論是民事代理,還是刑事辯護,福田區律師代理案件講求專業、對待所有當事人講求誠信、工作講求高效,做到盡最大努力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
福田區律師解讀:“礦區直播”賣 | 福田區律師視角:蘇州兩人墜河事 |
福田區律師視角下的公共安全責任 | 福田區律師視角:泰國大象發怒踩 |
福田區律師解讀:教師指認猥褻現 | 福田區律師視角下的學術誠信之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