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則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駁回申訴通知書》被傳得沸沸揚揚,逢火必有因,最高法的一舉一動本就備受矚目,而看到“最高法駁回申訴”這類詞眼更是刺激人的敏感神經。為何會被駁回申訴?大眾如何評說?我們從中又得到怎樣的經驗?下面請看深圳動遷官司律師的解讀。
規劃重點:盲目請愿維權的壞消息
1、維權問題行為需依法。信訪是我國為保持企業各級中國人民對于政府同人民服務群眾生活密切相關聯系設立的制度,并為了環境保護信訪人合法權益,維護信訪工作秩序制定了《信訪條例》,對信訪行為數據進行學習法律教育引導和規范。根據此判例要旨,在非信訪場所提出信訪事項的方式不屬于依法維權,嚴重妨害社會經濟管理市場秩序,情節發展嚴重的,可構成尋釁滋事罪。
2、方式進行錯誤維權不成反受罰?,F實中,在征拆維權中因維權不當、盲目上訪導致企業構成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等情況也是屢見不鮮。本案例中的主人公系因自己及家人的拆遷安置等問題產生不滿,而采取有效維權意識行為,但其不是向合法信訪機關可以提出我國信訪意見,也不是在征收拆遷等程序中對具體分析行政人員行為研究提出相關行政復議或行政法律訴訟來主張權益。而是我們選擇在中南海、聯合國開發署等機關門前走訪的方式。這樣的選擇方面并沒有能夠有效地提高保護學生自己的權益,也沒有得到解決他們原來的問題,反而發展造成了得不償失的不利影響后果。
一塊石頭能激起千層浪,有許多不同的意見
有人說中南海和聯合國開發計劃署在哪里,不管你的理由是什么,門前雪訪自然不會有好結果;也有人說自己是普通人,不懂法。老百姓很難起訴官員,覺得自己的權益受到了損害。他們除了拼命還能做什么?還有人說,方圓沒有規則是做不到的,一切都有自己的規則和秩序。國家已經制定了很多解決問題的方法,選對了方法自然能解決問題。
對于觀眾來說,這個故事一直是一個故事,在觀眾的意見中充滿同情和困惑。 但對當事人來說,并非小事,其中的艱辛、困惑、無奈只有當事人才能經歷。
作為一名專業代理征地拆遷案件的律師,看到這樣的消息是深感憂慮的。 本案的主角與許多拆遷安置戶一樣,都深深卷入了拆遷補償和拆遷糾紛,也許故事不應該是這樣的結局,也許申請人可以通過有效的權利保護獲得合理的補償和拆遷。從此結束了奔波和艱苦的生活。
深圳動遷官司律師說
一方面,我們需要保護權利的決心,另一方面,我們需要選擇正確的方式。從法治建設開始,就制定了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原則,規范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建立了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制度,糾正不合法、不正當的行政行為?,F在已經不是巴林左旗投訴的時候了。沖突、糾紛和權利保護有其自身的解決途徑。
因此,要更好、更有效地維護權益,就必須牢記維護權益的正確途徑。 依法保障征收、拆遷中的權利,有幾種方式:
1、對國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征收決定應當制定土地附帶征收補償安置方案。對征收、拆遷有異議的,可以對征收決定進行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要求取得利益。
2、集體土地的征收主要涉及耕地和居住基地房屋。 集體土地的征收必須經省政府或者國務院批準。 對批準文件有異議的,應當在60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
3、對集體進行土地資源征收征地補償安置工作方案有異議的,根據中國國土資源部《關于企業加快發展推進征地補償安置爭議協調裁決制度的通知》,拆遷戶向上一級人民政府部門申請協調,協調能力不成的由裁決機關受理裁決,組織學生協調后作出裁決決定。
4、在征收、拆遷過程中發生非法占用土地、擅自占用、非法強制拆遷等行為的,權利人可以申請查處違法行為和犯罪嫌疑人,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對具體行政行為如處罰決定、強制拆遷通知等文件,可以及時申請復議或行政訴訟,撤銷或確認違法、造成損害的,申請國家賠償。
以上是一個基本的權利保障方式清單,具體的程序和操作需要更詳細的分析和制定具體的方案。每個人的合法權利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任何侵犯他們的人都必須捍衛他們的權利。然而,有一種方法可以保護他們的權利。只有依法正確維護自己的權利,才能取得預期的效果。維護自己權利的目的是保護自己的權益,因此,不要盲目地使用暴力或暴力等錯誤的方式,錯誤的方式一方面會耽誤正確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權利的機會,不能直接解決問題。另一方面,嚴重的還會違反治安管理法、刑法等,反而使自己處于更不利的地位。
在實際法律問題情景中,個案情況都有所差異,為了高效解決您的問題,保障合法權益,建議您直接向深圳動遷官司律師說明情況,解決您的實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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